在现代经济活动中,借贷行为是资金融通的重要方式。我们经常听到“民间借贷”和“金融借款”这两个词,但它们究竟有什么区别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揭开这层神秘的面纱!
一、定义
民间借贷: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金融借款:指银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向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发放贷款的行为。

二、区别
(一)放款主体不同
民间借贷的放款主体为非金融机构,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金融借款的放款主体为银行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
(二)是否有偿不同
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即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可以约定无需支付利息,只偿还本金。
金融借款属于经营性行为,是有偿的,会收取利息。
(三)资金来源不同
民间借贷的资金是出借人自有的资金。
金融借款的资金来源不仅包括金融机构的自有资金,还可能包括通过吸收公共存款、专项基金等形式获得的资金。
(四)合同形式和生效要件不同
民间借贷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非书面形式,而金融借款合同通常需要书面形式。
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即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金融借款合同则是诺成性合同,双方达成合意并签订书面合同后即成立。
(五)法律依据和利率规定不同
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
金融借款中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总计不能超过年利率24%。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可在“中国货币网”官网www.chinamoney.com.cn查询。
(六)诉讼差异
在诉讼中,民间借贷需要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需要更多的证据来证明债务关系,而金融借款因为有规范的合同和交易记录,法律保护更为明确。
所以为避免产生纠纷时承担不必要的诉讼风险,民间借贷时最好签订书面的借条,保存好相关的转账记录,若无借条可以尝试以录音、聊天记录、短信等方式对款项性质予以明确。

三、借条应具备的要素
(一)条据名称
借条,不要写成了欠条、收条。(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若诉讼就可省去“欠”款的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用途
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辩
1.数额较大时,写上借款用途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辩。例如借款人已婚注明借款用途能够证明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2.数额不大可不写借款用途
(三)交付方式
1.银行转账
2.现金交付,债权人需要证明钱款的实际交付。
避免方法:借条中强调款项的实际交付
(四)出借人
(五)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应当写明币种,大小写不一致的一般以大写金额认定,除非有证据证明所借款是小写金额
(六)利息
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
(七)借款期限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且以免因何时还款发生争议。
(八)逾期利息
(九)违约责任
如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约定违约责任节省了实现债权的费用。
(十)地址
民间贷款中普遍存在送达难的情况,只需要在合同中约定送达地址就可节省因为公告送达等方式被拖延的时间。防止被告故意在这段时间转移财产。
(十一)借款人的身份信息
四、法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
附:借条模板

撰稿:四川德途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吕雨珊
编辑:事业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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